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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胞胎妊娠
進行不孕治療時,醫師通常會建議以排卵藥物增加排卵的數目、單週期植入1個以上的胚胎等方式增加懷孕率。這些方式可能提高多胞胎妊娠機率
多胞胎妊娠中,發生早產、子癲前症、妊娠糖尿病,及產後出血等的機率高於單胎妊娠
 
早產出生時妊娠週數大於20週,但小於37週者
子癲前症 指妊娠20週以後才出現高血壓,同時伴有蛋白尿或水腫的症狀
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前沒有糖尿病病史,但在懷孕時卻出現高血糖的現象
 
多胞胎妊娠之孕婦應注意 預防早產的發生,儘量多休息,並且注意是否有子宮收縮的現象
子宮收縮時會感到下腹緊緊或硬硬的,嚴重者會有悶痛或疼痛。孕婦可用手指輕輕的觸碰下腹,感覺是否有宮縮之情形(但不可按摩子宮,因為按摩子宮反而會引起宮縮)
正常懷孕時一天也會有幾次宮縮,如果一個小時有幾次宮縮則表示頻率太高,應考慮就診及安胎治療
多胞胎妊娠之孕婦應注意 多胞胎罹患子癲前症的機會較高,孕婦如果有血壓升高、水腫,體重急遽增加,尿液檢測出現明顯蛋白尿,則表示罹患子癲前症,需即時治療
 
減胎手術
有些胎兒可能在懷孕10週內萎縮而消失;但如果到懷孕10週前後,仍有三胞胎或三胞胎以上,則可考慮減胎
減胎大部分於懷孕10週至13週進行,可經由腹部或陰道,以細針穿入子宮內的妊娠囊以減胎的藥物進行注射減胎的藥物
減胎後之胎兒,會於子宮內自行吸收
常見併發症:3~7%流產機率、早產、傷及原本要保留的胎兒、出生胎兒體重較輕、早期破水、母體凝血功能不良、感染、敗血症死亡等
 
多胞胎的減胎(柯滄銘婦產科)

多胞胎之風險 胎數越高的多胞胎,懷孕期會相對縮短,新生兒的體重會越輕,種種的合併症會越多

流產與早產三胞胎於24週之前的流產率達25%,此外25至32週之間的早產率也比雙胞胎增加很多。雙胞胎的平均懷孕周數為36.5週,三胞胎為33.5週,四胞胎為30週
 
母體負擔妊娠高血壓的發生率會顯著上升,三胞胎以上的孕婦常需要在懷孕20幾週之後即長期臥床休息或安胎

胎兒死亡就周產期的胎兒死亡率而言,雙胞胎為單胞胎的3-6倍,三胞胎則躍升為5-15倍

胎兒異常新生兒罹患腦性麻痺的機率,在單胞胎為0.23%,雙胞胎為1.26%,三胞胎則為4.48%
 
即使順利生產之後,照顧和教育多胞胎對夫妻的身心耗損和經濟負擔也相當沈重
多胞胎的減胎(柯滄銘婦產科)
常見的減胎途徑為經陰道與經腹部兩種,從事不孕症的專家通常利用經陰道減胎,而從事遺傳或產前診斷者則多利用經腹部減胎
減胎的機時通常在10週(CRL>3.5cm)之後,此時一大部份有缺陷的胎兒已自然淘汰了,可以降低減掉正常胎兒的機會
優先減胎的對象以羊水稀少,發育較慢或同卵雙胞胎
過程要注意無菌操作,否則可能引起敗血性流產跟孕婦敗血症
流程:在超音波的連續監視之下,以無菌操作技術將22號的長針插入胎兒之胸腔,注射0.5-2ml左右的KCl,要確定胎兒心跳停止才拔針。孕婦在休息15-20分鐘之後,要再以超音波仔細確定減胎已經完成,才讓孕婦離開
隨著經驗累積和技術的純熟,其風險已經降至可以接受的範圍內。但無論如何,即使未經減胎的單胞胎或雙胞胎還是有其自然的流產率,單一胎兒死亡率和極端早產率,這些都是孕婦在接受減胎之前必須了解的

減胎的好處:延長懷孕的週數,增加新生兒的體重

可降低新生兒住進加護病房的機率和住院的期間,可大幅節省醫療費用的支出

省下很多極低體重早產兒因為罹患腦性麻痺、智障、視障或聽障等方面的問題,而需要的長期復健或照顧費用
 
如何避免多胞胎的發生?
參考年齡、過去懷孕情形及胚胎品質之好壞,來決定胚胎植入之數目
懷孕早期如有多胞胎,有些胎兒可能在10週前自動消失心跳,而變成單胞胎或雙胞胎。如果到懷孕10週後,仍有三胞胎或三胞胎以上,應謹慎考慮減胎
限制胚胎植入數目。為避免植入過多之胚胎,造成受術妻身體健康之傷害,故人工生殖機構實施人工生殖每次只能植入四個或四個以內的胚胎,年輕婦女植入數目可以再少,多餘的胚胎可以冷凍保存
減少人工生殖胚胎植入數,降低多胞胎妊娠風險國民健康署新聞發佈日期:2015年07月28日
人工生殖技術提供不孕夫妻生兒育女的希望,但人工生殖之胚胎植入數過多,常導致多胞胎(雙胞胎或以上)妊娠及生產,易生出低出生體重兒
國民健康署於103年修正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新增35歲以下一次植入2個以下胚胎達55%之評核指標,以鼓勵減少一次胚胎植入數,避免多胞胎之發生,修正活產率計算方式為治療週期累積活產率,將冷凍胚胎活產率及新鮮胚胎活產率併入計算,以鼓勵植入冷凍胚胎,欲將現況一次植入3個以上胚胎之比率降低
此規定不僅可減少低體重兒的出生及後續治療費用,並可減少因多胞胎妊娠可能發生的早產、子癲前症(妊娠毒血症)、妊娠糖尿病及產後出血等併發症 厚生科学審議会生殖補助医療部会2003年5月21日発表
体外受精による多胎妊娠は、子宮に移植する受精卵の数を調整することにより、確実に調整することができる。前で述べたとおり、(1)四胎以上の多胎妊娠は母の合併症が増加し、児の予後が極めて不良であること、(2)3個以上の受精卵の移植による妊娠率はそれほど移植数により変わらないこと、(3)移植胚数は2個でも相当の妊娠率が得られることを踏まえると、体外受精の際、子宮に移植する受精卵の数は、原則として、2個、受精卵や子宮の状況によっては3個以内に制限することが適当である。日本産科婦人科学会2008年4月20日発表

 

生殖補助医療における多胎妊娠防止に関する見解

生殖補助医療の胚移植において、移植する胚は原則として単一とする。ただし、35歳以上の女性、または2回以上続けて妊娠不成立であった女性などについては、2胚移植を許容する。治療を受ける夫婦に対しては、移植しない胚を後の治療周期で利用するために凍 結保存する技術のあることを、必ず提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引用

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109210001|www.kgh.com.tw/health/04-210.html

www.genephile.com.tw/obs/content/06_02-Multifetal_Reduction.htm|www.mhlw.go.jp/shingi/2003/04/s0428-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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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02-2392-1920 / 本院採預約看診制
(預約諮詢請直撥分機10 ; 藥物諮詢請直撥分機 36 ; 胚胎狀況查詢請於下午四點整撥分機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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